1.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,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、组织建设并开展各项工作。
2.开展备灾救灾工作,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,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相关救助;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。
3.宣传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,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,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。
4.参与输血献血工作,推动无偿献血;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、组织工作;动员、组织骨髓移植、器官移植和遗体捐献工作。
5.参与艾滋病防治、吸毒危害等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公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。
6.负责市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筹集、募捐、管理和使用工作;为全市范围内无经济支付能力的危重病患者实行人道主义救援。
7.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。
8.积极争取组织实施"人道、博爱、奉献"为内容的红十字核心项目:包括博爱家园项目、韧性发展项目及涉及妇女、儿童、贫困学生、老弱病残类的补助项目。
9.协助政府开展对接工作,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往和合作。
10.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